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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公告称,经查明,截至2024年4月16日,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兆戎”)持有公司2,463,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2024年4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苏州兆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59,8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4年8月13日,公司披露《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结果公告》,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苏州兆戎实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超出原计划减持数量240,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超出原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东苏州兆戎未按规定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迟至2024年8月13日才予披露。
公司股东苏州兆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其中240,191股股票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4.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条、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7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在线杠杆股票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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